有一個學期,森林小學六年級的孩子溜溜掉了錢,老師們覺得是三年級的杉杉和四年級的思思拿的,但杉杉和思思都不承認。主任青蘭要我幫忙跟孩子們談。
思思
我先請思思到辦公室,等他坐定了,我問:「會不會害怕?」他搖搖頭,我再問:「會不會緊張?」他還是搖搖頭。我說:「找你來,是要談溜溜掉了錢的事。你先不要跟我說你有沒有拿。等一下,我才會問你。」
「我先說自己小時候偷錢的事給你聽,小時候,大人常常會給我一些硬幣,然後要我存起來,並且說,如果要用錢就跟他們說。可是,當我跟大人說,我想要買什麼東西吃的時候,他們說的不是『馬上吃飯了!』『家裡有餅乾!』就是『那個有色素!』被拒絕了幾次,我就開始偷自己的錢。」
聽我說到這裡,思思有些訝異地問:「自己的錢,幹嘛要用偷的?」我說:「雖然大人會給我錢,但是每一次,都要我當著他們的面把錢存到撲滿裡。可是,我很想買東西吃,只好背著他們偷偷地拿自己的錢。很快的,撲滿裡的錢就被偷光了,我開始偷大人的錢。等他們發現掉了錢,問我有沒有拿?我幾乎都不會承認,反正,承認就是被處罰,不承認,說不定還有機會可以賴掉。」
「我們把話題拉回來,溜溜掉了錢,對你來說,只有三種可能,第一種,你沒有拿,沒事。第二種,你拿了,不敢承認;這,我很能接受,我當年就是不敢承認。第三種,你拿了,而且承認是你拿的;如果是這樣,不但沒有人會處罰你,我們還會覺得你很勇敢、很厲害,因為你可以面對自己的錯,這不是每一個人都有的能力。我再說一次,偷了錢,敢承認,是一種很了不起的行為。」
「現在,我要離開五分鐘,讓你想一想你有沒有偷。等一下,你再告訴我。到時候,無論你說什麼,我都相信。」
五分鐘後,我回到辦公室,在他開口之前,我又說了一遍:「你說什麼,我都相信。」然後,靜靜地看著他,聽到他說:「我有偷。」我趕緊握著他的手,說:「你好棒!」然後,問他:「偷了多少?」他說:「七十。」「接下來,你打算怎麼處理呢?」思思說:「還給溜溜,但是,想要私底下還,因為,怕別人知道是我偷的。」我說:「關於這一點,我會跟溜溜講。」
杉杉
接著,找杉杉來,等他坐定,相同的步驟、相同的語言,也跟他說了一遍。同時,還跟他說了關於偷東西我的一些看法,我說:「一個小孩偷了東西,就跟他生病發燒是一樣的,都需要人幫忙,只是幫的方法不同而已。我從來沒有因為有那個人偷了東西,而否定過他。」
我說:「在森林小學,不能打人,打人的要回家一天。可是,你有沒有聽說,有誰是因為偷了東西而要回家一天的?也就是說,如果有人偷了東西,我們要做的事是幫他的忙,而不是處罰他。」同樣的,也讓他想五分鐘。
五分鐘後,杉杉說,他偷了溜溜的一百塊錢。
我問杉杉,願不願意還錢?他說願意還,也想要當面道歉,只是沒有錢。我說:「我有。」
我願意幫他還錢的理由是,相對於他能夠承認、想要道歉、願意還錢,這麼大的勇氣和誠意來說,誰來出這個「要還的錢」,就不是那麼重要了。
於是,我準備了兩份零錢。然後,跟杉杉和思思說:「下一次,想要買什麼,而且非買不可,又沒有錢的時候,記得先來找我,我會借給你們。不要用偷的,好不好?」兩個孩子都很認真地點著頭。
溜溜
接著,請溜溜進來,我跟他說,「他們兩個都承認偷了你的錢,想要跟你道歉,也願意還你錢。不過,在他們道歉之前,我想先跟你說一下話。」
我說:「他們偷了錢,能夠承認,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,需要很大的勇氣才有辦法做到。但是,他們也會害怕被別人知道,所以,能不能請你沒有必要的話,不要主動地跟別人說是他們偷的?當然,要不要告訴別人,沒有任何人可以勉強你,最後,還是由你來決定。」
「我再站在他們的立場為他們說一下話,雖然,他們有勇氣承認,但是,在這個時候,還是很脆弱。如果你接受道歉,又能夠支持他們,說不定對他們的未來會發生很大的影響。以後,如果又做錯事了,他們也才有勇氣和能力誠實地面對所犯的錯誤。」
等我說完,溜溜很誠懇地點著頭。
這就是教育呀!
我請兩個孩子分別跟溜溜道歉。杉杉雙手拿著要還的錢,走到溜溜的面前,把錢遞給他,說:「對不起,我偷了你的錢。」溜溜站起身,把錢接過去,說:「謝謝你把錢還給我。」
同樣的,思思也是做著相同的動作、說著相同的話。
整個過程令人動容,偷錢的孩子泰然地面對自己的錯,掉錢的孩子誠摯地接納對方。掉錢的孩子把錢接過來的那一刻,同時拿著錢的那四隻手,以及一面說話,一面看著對方的那兩雙眼睛,都反應了孩子內心的善良、誠懇和質樸。實在是太美了,我當時竟然有一個衝動,恨不得把他們都抱在懷裡,不管是偷錢的還是掉錢的,每一個都是我的心肝寶貝。
據我瞭解,從那之後,杉杉和思思再也沒有偷過任何東西。
這些年來,如果有機會,我都是以這樣的方式處理孩子偷錢的問題,而且,真的相信每一個孩子所說的話。他說有,就是有,他說沒有,就是沒有偷。
可能有的人會問,要是孩子確實偷了,但就是不肯承認,那怎麼辦呢?
如果,真是這樣,反倒突顯了他有更需要幫忙的地方。相對於他那更需要幫的忙,眼面前的還不能承認也就算不得什麼了。
學校嘛!本來就是提供教育的,又不是法官辦案!
作者/朱台翔
作者小檔案:
朱台翔
曾任世新傳播學院(世新大學前身)講師
現為森林小學校長、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,並主持教育廣播電台「教育新航線」節目。
著有《森林日記》、《森林紀事》、《森林行吟》等書,主講《快樂新父母》、《家裡的森林小學》系列有聲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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